成果推介|樊勇:建立健全平台经济税收治理体系
发布时间:2025-11-02 浏览次数:次
中央财经大学我院院长、教授樊勇在《国家治理》中撰文《建立健全平台经济税收治理体系》。以下是文章部分节选:
平台经济,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与社会就业的重要“蓄水池”、推动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力量。科学合理的税收治理,能够有效矫正平台经济发展中的市场失灵,保障国家财政收入,维护公平竞争秩序。建立健全税收治理体系,是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,需要在法治化、标准化、智能化、合规化、便利化与国际化等维度形成合力,实现“规范”与“激励”的动态平衡。
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“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,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”,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“加强监管,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”,2025年6月起实施的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强调“营造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,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”。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,近年来呈现快速发展趋势。2023年,我国平台经济产值首次突破15万亿元,吸纳灵活就业人员2亿。截至2025年6月,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9.76亿人,占网民整体的86.9%。平台经济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与社会就业的重要“蓄水池”、推动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力量。
平台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,也对税收治理提出新的挑战:交易频次高、金额小、主体分散,使传统征管方式难以完全适用;跨境交易引发的利润转移与税基侵蚀,显著增加了国际税制协调的难度;随着零工经济与共享经济的兴起,就业形态日趋多样化,也使得税源识别与收入界定问题变得更加复杂。税收治理不应仅是被动的制度回应,也可以成为引导和塑造平台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力量。一方面,科学合理的税收治理,能够有效矫正平台经济发展中的市场失灵,保障国家财政收入,维护公平竞争秩序;另一方面,规范而完善的税收治理,为平台经济提供制度确定性和市场透明度,有助于其长期可持续发展。